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全文(精选148句文案)

一、廉洁自律准则全文

1、第五十八条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2、第一条为维护d的章程和其他d内法规,严肃d的纪律,纯洁d的组织,保障d员民主权利,教育d员遵纪守法,维护d的团结统保证d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d章程》,制定本条例。

3、积极参加委员会、d总支、d支部组织的d风廉政、廉洁自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各级组织的学习活动,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4、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5、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6、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

7、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d组织应当按照d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8、故意作出与d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9、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10、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11、《中国共产d廉洁自律准则》于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由d中央根据d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d新的实践需要,在2010年《中国共产dd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基础上修订而成。全文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d员廉洁自律规范和d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12、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13、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14、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15、第十条撤销d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d员由d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d内职务。对于在d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d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d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d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16、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d纪应当受到d纪追究的d组织和d员。

17、第一百一十五条d组织有下列行为之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

18、第十五条对于全体或者多数d员严重违犯d纪的d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d组织中的d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d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d的生活;不符合d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19、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20、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二、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全文

1、第一百一十三条d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给d、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留d察看或者开除d籍处分:

2、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d内职务处分。

3、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犯d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d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d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d内职务以上(含撤销d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4、问责内容,围绕坚持d的领导、加强d的建设、全面从严治d、维护d的纪律、推进d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

5、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6、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7、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8、第三十条d员受到d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9、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10、同时,根据社会发展与形势变化而修订《中国共产dd内监督条例》,成为d员行为与权力运行的有效约束与保障,据此加大了d内监督的力度,完善了d内监督的制度体系。《准则》与《条例》的出台,开创了制度治d的新局面,也为每一位d员干部提供了言行的具体要求及其对照标准。

11、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12、d员领导干部要做廉洁修身的表率,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d员领导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做到“严以修身,加强d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修身具体到廉洁修身,就是要求d员领导干部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重人格,重品行,作风正派,洁身自好,择善而交。要经常反躬自省,见贤思齐,谨言慎行,防微杜渐,知足常乐,力戒浮躁。

13、第十一条留d察看处分,分为留d察看一年、留d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d察看处分一年的d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d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d察看期限。留d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14、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15、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

16、点击新余人才网(www.jxxyrc.com),精彩生活每一天!

17、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d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18、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19、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20、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d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d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三、党内廉洁自律准则全文

1、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2、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认真学习《廉洁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

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4、压制d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d员申诉的;

5、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6、4月27日,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在市会展中心多功能厅召开。市委书记刘捷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要认真把握好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从严从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使学习教育学得深入,做得扎实,改得到位,促得有力,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7、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8、(H5)少女们,面对侵害,你们需要知道的是这些

9、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

10、鄂尔多斯市工信局开展d风廉政建设周集中学习活动

11、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12、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13、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d纪处分的问题的;

14、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

15、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16、d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d纪责任的,d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d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17、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18、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19、主办:金山热电设备d支部

20、d员违纪受到d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d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四、廉洁自律准则要求

1、d要管d、从严治d。加强对d的各级组织和全体d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2、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处分。

3、新公布的《中国共产d纪律处分条例》,体现了“d规d纪严于国家法律”、“突出d纪特色”的要求,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增强了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了条例的负面清单作用。

4、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5、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6、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d籍处分的,d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d籍;

7、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处分:

8、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处分。

9、第一百三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10、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11、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d员领导干部。

12、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13、是关于规范和强化d的问责工作的一部重要的d内法规。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d的利器。条例贯彻d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d的领导、加强d的建设、全面从严治d、维护d的纪律、推进d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d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要把责任压给各级d组织,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d的工作部门,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14、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d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清正廉洁的基础。廉洁自律,内心的自我约束才是最管用的。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就是要提升道德境界,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做到了这些,也就筑牢了廉洁自律的心理防线。

15、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16、第四十二条d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d员所在d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d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d内职务以上(含撤销d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d外职务的,应当建议d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d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17、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18、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这是要求处理好“俭与奢”的关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d的传家宝,对于加强d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奢侈浪费不仅浪费钱财,更重要的是销蚀奋斗精神,败坏社会风气,同样是一种腐败行为,同样能导致人亡政息。“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广大d员在新时代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勤俭办一切事情。

19、第三十七条违纪d员在d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d籍处分的,开除其d籍;对于应当给予留d察看以下(含留d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d纪处分。

20、第四十条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五、廉洁自律准则内容

1、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2、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d籍处分。

3、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d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

4、第六十五条拒不执行d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d内职务处分。

5、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6、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7、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8、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9、第一百零四条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d籍处分。

10、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11、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d员廉洁自律规范和d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

12、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d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13、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14、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15、第二十七条d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d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d内职务、留d察看或者开除d籍处分。

16、博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7、第七十条侵犯d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处分。

18、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19、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20、第八条对严重违犯d纪的d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1、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

2、第二十九条d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d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d的形象,损害d、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d纪处分。

3、第三十五条预备d员违犯d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d员资格的,d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d员资格。

4、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5、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d纪的d组织和d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6、解读“四个必须”:自律源于自觉立根方能固本

7、第十三条d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d察看以上(含留d察看)处分的,d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8、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d和政府,妨碍d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d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d察看或者开除d籍处分。

9、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10、全面从严治d,必然要求依规治d和以德治d紧密结合。道德使人向善。“四个必须”的要求,体现了共产d人高尚的道德追求,具有思想激励和导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信念是本,作风是形”,“保持和发扬d的优良作风,坚定理想信念是根本。我们d以马克思主义为立d之本,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这就是共产d人的本。”全体d员和各级d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四个必须”的要求,真正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生活上一尘不染、作风上公道正派,不为名所缚、不为物所累、不为利所驱、不为钱所惑、不为色所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始终保持共产d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11、第二条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d战略部署。

12、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13、禁止向基层和工作对象“吃、拿、卡、要”等提不合理的要求,禁止接受基层和工作对象的宴请、娱乐消费和通讯工具消费;

14、第二十一条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15、“四个必须”:中国共产d全体d员和各级d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d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d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6、第二十二条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17、一段时间以来,《中国共产d员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d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d问责条例》相继印发。这些条例是否让你觉得傻傻分不清?事实上,全面从严治d的号角早已吹响,不论你是不是d员,这些规定,其实离你不远。

18、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d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d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19、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d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d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d纪处分条例》)。

20、第三十八条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1、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d员或者d员领导干部。

2、d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d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3、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d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d籍处分。

4、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5、问责方式,“坚持问题导向”。

6、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处分。

7、新公布的《中国共产d廉洁自律准则》分为导语、d员廉洁自律规范和d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三部分。中共中央通知要求,《廉洁自律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8、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9、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10、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d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d察看或者开除d籍处分:

11、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d的活动的,给予留d察看或者开除d籍处分。

12、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13、刘捷强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今年d建工作的龙头任务,是全市各级d组织及其负责人必须做好的一个重要政治责任,必须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从严督查指导,加强舆论宣传,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确保学习教育取得真正成效。

14、原来,“老九门”就在咱们身边!

15、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16、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d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

17、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或者留d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d籍处分。

18、《准则》紧扣的是廉洁自律这主题,突出d员要“坚持公私分明”等四个坚持,d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等四个自觉,强调的正是每一名d员、干部都须以《准则》为明镜,经常看一看以启发自觉,深入想一想以反躬自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初,练好“内功”,把官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19、d员领导干部要做廉洁齐家的表率,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对领导干部而言,良好的家风无疑是抵御腐败的重要防线。d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d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把它当作自己和家庭成员谋取私利的工具。d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正确认识和处理亲情,严格教育和约束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

20、第三十六条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d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1、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2、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d察看或者开除d籍处分。

3、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处分:

4、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d内职务、留d察看或者开除d籍处分。

5、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6、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7、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8、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