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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网名侵权案【45个独特】

著名网名侵权案

1、(3)参见李永明、刘筱童:《商标法中“相关公众”的范围界定》,载《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第112页。

2、商品或服务的性质、价格、流通模式会影响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的认定

3、通过第10224020号“小米生活”无效案,理解“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行为”

4、    1983年,国有企业保定稻香村食品厂在还没有确离市场经济体制的年代就注册了月饼类商标“稻香村”。

5、根据资料显示,在4月7日的时候,杨幂与被告张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一审胜诉。

6、fang.he@cn.kwm.com(著名网名侵权案)。

7、    2008年1月22日,苏稻与北稻签订了《商标许可合同》并在商标局备案,许可使用期限从2008年1月22日至2008年12月30日,约定许可使用费为北稻销售额的3%。也就在这一年,北京苏稻食品有限公司成立,苏稻正式进军北京市场。北稻也申请注册糕点类商标,但因苏稻商标在先未能通过。

8、这只青蛙是上传的第一张照片

9、2008年,我用“白关”这个网名,注册了豆瓣网,开始陆续在上面发表漫画作品。2012年,创作了一组名为《极简动物园》的漫画作品。2016年3月,有网友告诉我作品被侵权,印在本子的封面上出售。之后陆续有朋友发现,并确定大多数都是在一家为“名创优品”的店里卖。2016年7月22日,经过几个月准备,正式到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名创优品”。2016年10月13日,开庭,第一次庭审。2017年3月20日,收到一审判决书,判我们胜诉,责令“名创优品”停止生产销售印有《极简动物园》图案的素描本,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公开道歉。

10、相关公众的认定具有共同性

11、16年的案子,中间过了一个春节,一直到今年三月桃花开,判决书才终于下来。判我们胜诉,虽然比起诉请求赔偿金额低太多,但对我们来说,这次维权,胜诉是最关键的。所以当律师问还上不上诉,我的回答是“不”。很快,被告方就有了反馈。和我方律师交涉要求和解。希望增加经济赔偿,取消公开道歉一项。我们表态,判决已经下来了,这个时候要和解,那还能叫和解么?晚了吧!坚持原判。

12、下决心打官司(著名网名侵权案)。

13、请律师: 一位有法律背景的朋友为我们推荐了一家律师事务所,5月8号。约了去他们办公室商谈,去了才发现是一家很大的律师事务所。就是日后鼎力相助我们的“競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接待并负责我们案子的,是胡律师和黎律师。5月31日,正式与他们签订了委托合同。

14、(《中华商标》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5、行为人的公司不具有使用知名大学名称的法律基础,行为人却将知名大学的名称用于其公司字号中,致使社会公众误认,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名称权侵权。

16、我们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名字很重要,既要响亮文雅,又得规避法律风险,尽量避免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首先要说的是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是绝对不能对抗他人主张商标侵权的,

17、一夫妻俩都没读什么书,婚后头两胎生了两个女孩,按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本来不能再生,可那男人就想生个男孩,于是在不配合生育政策的过程中又生了两个女儿,分别取名为“拉拉”、“扯扯”。

18、一大家人,几个蛇皮袋,夫妻俩决定就此回家去。

19、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原告浙江大学是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法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浙江大学名称是原告区分与其他事业单位的主要标志之具有较高价值的无形资产。浙江大学名称是浙江大学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依照法律规定转让其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盗用或冒用的人格权。未经许可而使用者,即为侵犯名称权。本案对被告是否侵犯原告的名称权,要区分两个阶段。首先,在1999年5月20日之前,原告采取的是一种默认的态度,被告使用“浙江大学”名称,并不存在擅自或恶意。其次,在1999年5月20日之后,在原告的下属企业从被告公司完全撤资后,被告的企业名称中仍包含“浙江大学”名称。此时,原告和被告之间已不存在任何的投资关系,原告作为“浙江大学”的名称权人,有权向被告提出停止使用“浙江大学”名称的要求,这种要求的提出可以在任何时候,且是无条件。被告的行为客观上给原告的名称权造成了侵害,主观上存在过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还有,至于被告提出的其企业名称权系经依法核准登记注册,应受法律保护的意见。被告的企业名称并非工商部门授予,工商行政登记本身并不赋予相对人权利或资格。据此判决:浙江大学科慧软件有限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立即停止使用“浙江大学”名称,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20、之后陆续收到这四个图案的本子

21、而在此案件中,被告张某曾使用账号“我的青蛙还没回来”发布大量诋毁杨幂信息,其中包含“代言灾星”、“买水军”、“杨癫封”、“垮脸”、“劣迹艺人”等言论。

22、而明星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是会受到很多人的喜爱,但同时也会受到很多人的不喜爱。

23、一审法院判决:科慧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立即停止使用“浙江大学”名称,并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24、    最高院作出裁定之时,北稻的新商标“北京稻香村”尚未注册成功。

25、打着自以为是的占理的理由来随意对他人做出评价,这样的人谁都不会喜欢吧。

26、至此,杨幂在这件案件中取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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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方在第35类服务上的“USUPSO优宿優品”系列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了原告“MINISO名創優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令被告广州优宿公司、北京优宿公司:(1)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名创优品在第35类服务上的“MINISO名創優品”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及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2)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0万;(3)在指定网站或报刊中就其侵害商标权及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29、一:无意中起名抄袭到别人注册的名字或者商品名字,目前每个平台对昵称都是独一无二的,一般一个昵称只能一个用户使用,第二个人注册一般不会注册同一个名字昵称。

30、1994年2月24日,原告浙江大学向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请示要求成立浙江大学快威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1994年3月26日,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复原告浙江大学,同意其组建浙江大学快威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由浙江大学快威电脑工程公司(1995年2月该公司更名为浙江大学快威科技产业总公司)、浙江印刷发行学校和轻印刷职工朱云平等13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1994年4月20日,浙江大学快威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核准成立。1999年5月13日,浙江大学快威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浙江大学科慧软件有限公司”。1999年5月20日,浙江大学快威科技产业总公司与叶向丹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浙江大学快威科技产业总公司明确将其实际认缴的被告投资额5万元按5万元价格转让给叶向丹,叶向丹愿意受让;浙江大学快威科技产业总公司转让出资后,将不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也不再对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000年4月12日,被告召开第一届第三次股东会,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同意浙江大学快威科技产业总公司将拥有的5万股股本转让给叶向丹,转让价格为1:转让总价款为5万元。同日,被告召开第四届第一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浙江大学科慧软件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31、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2、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33、邮箱:china.trademark@2net.cn

34、官司前后,听过几个意见和提醒。没忘记,是因为这些也都是自己担忧和思考过的。不会有结果的,他们是企业,胳膊拧不过大腿。侵权就侵呗,正好是给你做宣传了。得饶人处且饶人。

35、3“乔丹”商标争议案 

36、各种"X斗米"的不同命运

37、“Gucci诉Guess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法院认为,双方所涉标识商品在品牌定位、风格款式、价格档次、消费人群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长期以来已形成各自较为稳定的市场格局。(7)两件商标各自有不同的相关公众,他们对自己接触的商标有一定的认知,对另一商标没有接触或不是密切关系人,对两件商标不会产生误认、混淆,不会被认定商标近似。

38、合伙人

39、(6)参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浙民申2032号。

40、客服热线

41、被告浙江大学科慧软件有限公司辩称:浙江大学科慧软件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是经原告同意,并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浙江大学科慧软件有限公司依法享有企业名称的专用权,独立于原告校名而存在。浙江大学科慧软件有限公司的名称一经核准登记,原告同意注册被告的名称的民事法律关系即告成立,原告即部分让渡了校名的专用权,不再对校名享有绝对的排他权与独占权。原告撤资后不再具备被告的股东身份,不具有主张被告变更企业名称权的权利。原告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要求予以驳回。

42、并且也要考虑相关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所使用商品的关联程度等因素,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是否易造成对商品的来源发生混淆或误认为标准。

43、我方一起去了三位旁听和一位买过本子的证人。那天还有很多法律系实习生一起参与了旁听。因为我们起诉了两个被告方,商场和销售本子的公司。庭审阶段,商场方把责任直接推给销售方。后面就主要是“名创优品”的律师在和我们打这个官司。

44、故事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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